罰款也設“任務量” 執法亂象何時休
2021-09-14 11:21:03? 作者: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肖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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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組在內蒙古自治區暗訪時發現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設置臨時檢查點,對途經的貨車逐一攔停,并以“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理由實施處罰,而現場的司機大多都系著安全帶,或者并沒有罰單上列舉的違法行為。在罰款現場,無論是司機還是督查組人員,都沒有聽到交警就處罰理由給予反饋和說明。(9月11日 澎湃新聞網) 執法不為保護交通安全反倒成為交警“沖業績”的直接手段,貨車司機的習以為常的無奈背后暗藏交警“創收”鏈條,大督查此次暗訪揭開亂罰款內幕,更給交通部門敲響警鐘。“一刀切”式罰款原因幾何,又如何破題,成為當下思考點。 交警嫻熟罰款流程背后關系“工作量”,據披露,相關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排名和通報,對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次數做出最低數量要求。有了數量考核,為了不影響成績考核、排名等,交警開始采取變相和無端罰款的方式“沖業績”。如此執法,傷害的不止辛苦的貨車司機,還有抬高的物流成本,更有執法部門的形象。公安部早就明令禁止類似行為,要求不準以任何名義擅自制定罰款指標,下達罰款任務。嚴禁在城鄉公路和國道上非法設卡,坐地隨意攔車檢查罰款或強行推銷交通器材和其他物品。然而督查結果顯示,一些地區依然視法律法規于無物,挑戰法律和民心。 今年上半年有多起因交通執法存在不公平現象導致司機強烈抗議的事件發生,背后折射“以罰代管”已經成為執法機構的一種“營生”。國務院辦公廳曾轉發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實施意見》。規范各種行政執法行為,切實給貨車司機減負,也是降低物流成本的必要條件之一。規范和改進執法行為,取締違規罰款需要共同努力。 取締為了罰款而罰款的無理執法,優化考評機制是關鍵,優不優秀要看執法有沒有溫度,評判執法是否合理合規,不能把考核結果和罰款金額數量掛鉤,從制度上解決“以罰代管”。監管部門也要常抓不懈,把督導組檢查出的問題作為監管重點,對交警執法、開具罰單等事務性工作進行嚴格監管,監督采取數字支付進行罰繳分離,發現問題要及時公開處理,切實保障司機合法權益。貨車司機面對罰款有苦難言,但決不能任由這股歪風邪氣滋長,面對不合理執法要勇于發聲,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營造安心放心的交通秩序關系運輸行業,關系經濟發展,改進僵硬執法、以罰代管需要合力,更需要真正引起有關部門的反思。(李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