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與王某買賣合同糾紛案
2025-03-19 09:09:00? 作者: 來源:文明虹口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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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朱某與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朱某向被執行人王某出售石料,幾年來王某一直未支付拖欠的石料款,經審判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律義務,申請人于2024年4月申請執行,執行期間法官多次走訪入戶均未果。為盡快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來到被執行人王某家中,找到王某后執行法官釋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王某迫于壓力當場履行3萬元,同時承諾剩余案款分期履行,最終,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典型意義 執行案件立案后,部分被執行人通常不會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直至法院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拘留等強制措施后,才會主動履行。此時,被執行人往往后悔未提前主動履行義務。本案中,執行法官走訪入戶調查被執行人,通過釋法明理、耐心溝通,調解雙方當事人矛盾,最后達成和解。彰顯了執行工作的力度,更彰顯了執行工作的溫度,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助力誠信社會建設。 |